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

RM3.00+RM1.40

加起來一共是RM4.40.這是我剛上完夜班,到村子裏一家叫“阿香麵點”吃的早餐。主角是一碗面粉糕和一杯香濃的teh ais.恰巧還遇見我的舊同事,感覺真的好幸福,好懷念哦。沒錯,我曾經在一家餐館打了七年的兼職工,在那段日子裏,幾乎每次都會到阿香麵點解決我的早餐,直到前年我在正式離開到飛機場去上班。餐館上班的日子和飛機場上班的日子,天壤之別。以前我的生活,多麽的隨性。什麽bvlgari,chanel,mont blanc,loewe....我一樣也不在乎,簡簡單單的上班,回家。到了機場,人云亦云,每天賣名牌,講名牌,滿腦子名牌。朋友熏陶,六百塊一只手錶,八百塊一個錢包...我都買過了,腦子裏還計劃着買三千塊的包包。我到底要到什麽時候才能“看破名牌”呢?來,讓我回到以前,我在日露發打工的日子吧...哦,這是我以前打工的好朋友,他叫秤聞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哈哈,简单平凡其实就是最好。。阿香面粉糕,我也爱吃。。

小缘 提到...

名牌固然是耐用,不过也要买值得的.